马鞍山用法规保证协调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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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28日00:46 安徽在线-安徽日报 |
本报讯(通讯员杨大宝)最近,马鞍山市纪委、监察局就全市正在进行的非煤矿山专项整治工作,制定出纪律规定,对严重破坏生态环境、非法开采矿石资源行为,将依纪依法严厉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马鞍山市山清水秀,经济繁荣、社会稳定,人民安居乐业。但近年来,一些乡镇矿山资源被人非法开采,严重破坏了自然环境、侵犯了国家和农民群众的利益,引起了广大群众的不满。为了维护好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节约和保护资源,实现经济快速、协调和可持续发展,今年,市委、市政府组织力量,下决心在规定时间内取缔非法采、选矿点,并严格按标准要求恢复原状,防止半途而废,死灰复燃。 该市规定:对在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中阳奉阴违,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不认真贯彻执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不认真履行领导责任,导致本地区、本部门整治工作不力的;对推诿扯皮、失职渎职、徇私枉法和纵容包庇非法生产经营活动的;对党员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参与或放纵、纵容配偶、子女参与非煤矿山的非法生产经营活动,以及利用职权违规干预和插手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的,将受到纪检监察机关的查处,对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为了确保这项重大决策贯彻执行,市纪委、监察局发出通知,要求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牢固树立和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正确处理局部利益同全局利益、眼前利益同长远利益的关系,严肃政治纪律,严格工作责任制,把专项整治工作的各项措施不折不扣落实到位。同时,向社会公布了市纪委、监察局和专项整治领导小组举报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