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福利院的苦恼折射的是制度困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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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28日00:52 红网 |
5月26日《青年时报》报道,宁波恩美儿童福利院目前面临三重苦恼:一是媒体报道越多,送来的弃婴越多,二是愿意收养孤儿的家庭很少,三是福利院本身没有任何经济收入,经济状况十分堪忧。 在六一儿童节将要到来之际读到这样的新闻,我一方面为这些病残孤儿的命运忧心,另一方面为福利院阿姨们的辛勤工作和拳拳爱心所感动。联系今天读到的另外两则福利院的消息,——一则是25日《新京报》报道的大同最后一个“乳娘村”的消息,另一则是今天《华商晨报》披露的付妈妈办起的阳光儿童村的调查报告,深切感到国家如果再不出台相应的法律法规来保障和发展中国的慈善事业,像宁波恩美儿童福利院的苦恼、大同“乳娘村”一类的尴尬情形和阳光儿童村存在的诸多问题将会日益多发,刚刚发展起来的慈善事业前景十分堪忧。 归结恩美儿童福利院的三重苦恼,说到底就是没钱的苦恼,大同“乳娘村”也是,那是政府无力开办足够的福利院,把负担转嫁到农妇身上,说穿了也是因为少钱,至于阳光儿童村的问题不仅是钱少的缘故,还表明了政府对福利院缺少监管,以至才引发十大疑问:疑问1:儿童村的性质是什么?疑问2:儿童村产权究竟是谁的?疑问3:儿童村到底收到多少捐款?疑问4:进账和出账有没有明确的财务记录?疑问5:有多少用在给孩子们身上?疑问6:儿童村的生活到底怎样?疑问7:业务员拉捐款有10%的提成?疑问8:儿童村有没有从事赢利性活动?疑问9:谁来对儿童村进行监管?疑问10:儿童村今后发展?凡此种种,都表明一个事实:我国慈善公益事业发展之所以严重滞后,与国家对慈善公益事业缺乏相应的法律保障直接相关。 笔者不知道在宁波有多少儿童福利院,不过从恩美儿童福利院承受的沉重负担(每月都要收养10到15个弃婴,现有孤残儿童207人)看,估计不会很多。在宁波这样的发达地区尚且如此,山西大同这类经济欠发达地区就只能把福利院“办”到农村去了。从2002年12月9日首届中国社会保障论坛上传出消息,中国的慈善公益组织大约100个,而美国1998年豁免税收减免的慈善公益机构有120万个。而且,中国绝大多数慈善公益机构是“官办”的,并不能真正发挥作用。难怪中华慈善总会会长范宝俊要感叹:“中国的慈善公益事业十分落后而不是一般的落后。” 以前每逢六一儿童节、春节这样的节日,政府就会号召社会各界为慈善机构捐款捐物,于是你捐一点钱,我捐几件旧衣服,算是献爱心了,殊不知你捐的旧衣服人家还不要穿呢?!据查阳光儿童村收到的几万件旧衣服堆在那儿,快撞到屋顶了。事实证明,靠这样的爱心捐助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慈善机构遇到的难题。从现状分析,目前单靠政府财政拨款支持慈善事业的生存和发展也已难以为继,要使中国的慈善公益事业真正走上良性发展的道路,必须要运用政策法律从根本上加以改进和解决。具体办法有二: 一是参照西方国家的惯例,利用税收杠杆,制定优惠政策,减免参与慈善事业的企业、商人的税收,在开征遗产税、所得税、赠与税乃至特别消费税等方面,实现对公益事业参与者的税收照顾和优惠,从而鼓励大家积极参与公益事业。 二是政府要制订专门规范慈善公益组织包括各类福利院具体经营的法规条款或行政文件,如慈善公益组织制度、财务制度以及机构的活动领域,如募捐善款、救助项目开发等方面都要有相应的法规作依据。这样可以杜绝发生在类似阳光儿童村那样的问题,如一位先生捐了4800元认养了一位小女孩,付妈妈开出的只是一张白头条子,以后再没下文了。 既然上述措施已经在许多国家证明是有效的,那么我国政府何不参照实行呢?(稿源:红网)(作者:王学进)(编辑:杨国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