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全面启动“村改居”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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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28日02:05 人民网-华南新闻 |
本报讯记者近日获悉,广东东莞市“村改居”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出台,从5月开始在8个中心镇全面铺开“村改居”工作,至10月底结束。 据悉,今年东莞将在长安、虎门、常平、麻涌、塘厦、樟木头、大朗、石龙8个中心镇铺开“村改居”工作,其他镇可在符合条件并属于镇中心规划范围内的村里选择1-2个村作为试点。东莞市“村改居”工作实施方案规定,中心镇中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村委会,均纳入“村改居”范围:居民户籍占本村人口一半以上的;以全国第五次人口普查统计数和耕地保有量为计算基础,本村人均耕地面积不足0.12亩的;三分之二以上的村民不从事农业劳动,不以农业收入作为主要生活来源的。 据了解,东莞市此次实行“村改居”的村委会必须符合“村改居”条件,凡不符合条件的村,暂不考虑改制。但为保证各中心镇总体规划的顺利实施,防止形成新的“城中村”,促进城市化进程,可考虑对镇中心区规划范围内的村委会进行改制,或者通过行政区划调整,将位于镇中心区规划范围内的自然村与原村委会分离,并入其他村或居委会,纳入“村改居”范围,但必须上报市政府同意才能实施。(吴冰晓汀) 《华南新闻》 (2004年05月28日 第三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