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财局长“落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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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28日04:07 大江网-江西日报 |
大江网讯[江西日报]在位七年间,19次接受包工头等人行贿的钱物折合人民币109835.72元。日前,安福县粮食局原局长谭春香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现年53岁的谭春香自1994年至2001年担任安福县粮食局局长,其间,他与包工头方某、下属单位经理彭某关系“密切”。1999年6月,包工头方某为揽工程,帮谭的儿子建一栋私房,竣工结算为26685元,但方某分文不收,变为“免费建房”。另外,谭在方某处报销手机话费2000元,接受方的行贿5万余元。经法院查明,仅包工头方某就先后向谭行贿近8万元。县粮食局下属单位经理彭某为得到谭的关照,先后向谭行贿价值4600元的诺基亚手机一部和现金8000元。另外,谭还接受徐某行贿的价值850元的中文传呼机、现金1.2万元,甚至还将自己买皮衣的1200元的发票也交徐某报销。(姚燧彪姚文滨) (大江网-江西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