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与环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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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28日04:36 大江网-江西日报 |
文物,在人类文化构建中必然与环境结合在一起,每一文物都处在一个相应的环境之中,文物与环境是一个有机的统一体,有着依存、烘托和融合的关系。比如说:中国建筑中的亭、台、楼、阁与它周围的自然环境是分不开的,它构成了一个形象的整体和完美的景观。如果它的环境遭到破坏,它就失去了存在的大部分价值。比如万年仙人洞遗址,如果当时那里没有渔猎生活需要的山林和溪水,就不会成为原始先民栖身之所,这说明一定的环境是一定的文物生成和存在的客体条件。因此,可以说,保护环境与保护文物具有同样重要的意义。 保护文物是现代文明的体现,保护环境是先进文化的追求。随着经济和社会发展,人们的文物保护意识不断增强。在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重视下,许多文物古迹得到维修保护,在爱国主义教育和精神文明建设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对文物环境的保护还不尽如人意。大概由于认识原因或者缺乏整体规划,在城乡建设和旅游开发中破坏文物环境风貌的现象时有发生。城市中的文物古迹大多处于现代建筑包围之中,历史环境不复存在。有的在古村内修游步道,将鹅卵石路改成水泥路,改变了古村的乡土环境。为了迎合旅游需要,在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内修停车场,在革命旧址群内盖洋厕所,不仅损坏了文物的环境,而且违反了《文物保护法》在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内不得进行建设工程的规定,属于违法建设,也是建设性的破坏。添置旅游设施是需要的,但不能损害文物及其环境,要遵守《文物保护法》的有关规定。 文物的环境,不外乎生态环境和人文环境两个方面,其中人文环境反映一个时代的文化特征,形成文物的历史风貌和氛围,是弥足珍贵的。随着历史的演进,文物环境或多或少都有变化。对于保存较好的历史环境,要坚决维护,不容损毁;对已经改变与文物不协调的环境,要加以整治,清除环境中一切不利因素,尽可能恢复原貌或者作适当的绿化布置,但要防止园林化。文物园林化,特别是几何形绿化,也是对环境的一种损害。有的地方,为了绿化、美化,将原生的自然性生态环境,改为人工生态环境,未免弄巧成拙。保护生态环境,要尊重自然,爱护自然,达到回归自然的意境。 我们要增强环境意识,进一步提高对保护文物环境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把保护文物和保护环境统一起来,坚决执行《文物保护法》的有关规定,依法保护文物的环境风貌,使文物与环境达到完美的结合。 (陈新民 大江网-江西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