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通州“出售”公共卫生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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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28日05:06 人民网-人民日报 |
本报江苏通州5月27日电 从5月起,江苏省通州市通过公开竞标方式,确定农村公共卫生服务主体。至目前,金沙、姜灶、平潮3个镇已对所辖区域的农村公共卫生服务分标段进行了公开发标、竞标后均已落实了服务单位。 早在2001年,通州市就率先实施了以产权制度为核心的卫生体制改革,公共卫生服务和社会卫生管理被剥离出来,由镇政府委托改制后所在地的卫生院(医院)承担。然而,地方政府与医疗机构之间在责任主体、经费负担等方面认识上存有差异,加上镇财政拮据,导致农村防保经费不能足额到位,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农村公共卫生服务的水平和质量。 从去年下半年起,通州市决定以镇为单位按辖区服务人口人均3元的标准,对农村公共卫生的服务主体实行公开竞标,并选择不同区域的3个镇先行试点。 通州市将农村公共卫生工作分为疾病控制、妇幼卫生、健康教育等6大类,具体服务内容190小项。将其中的人均2.80元分解到每一项具体服务内容,其余的0.20元作为年终考核奖励基金。结果,12家医疗机构“购”得了各自区域内的部分公共卫生服务事项,金沙卫生所、正场卫生院、市第八人民医院还“购”得了原服务区域以外的部分公共卫生服务事项。“这是一场竞争,谁也不敢懈怠。”平西卫生院院长郭尧华坦言,“虽然现在政府给的人均防保经费还不是很多,但年终考核时,服务质量的‘杠杆’,就有可能‘撬’掉下年度防保工作的服务市场。” 通州市市长葛亮认为,通过改革,进一步强化了地方政府在农村公共卫生管理中的主体地位,责权更趋一致,镇政府“售”出服务内容,考核权在自己手里,钱也出在了明处。通州市卫生局副局长茅亚达则用了个形象的比喻:“过去卫生局长是医院的总院长,眉毛胡子都得抓,现在各方职责明了,我们就可以腾出精力抓市场监管了。” (瞿汉金 赵勇进) 《人民日报》 (2004年05月28日 第十一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