剥夺处方权疑是糊涂案(评头论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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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28日06:18 人民网-江南时报 |
武汉市一医院两名医生因在一个月内开出30万元药品而被调离医生岗位;武汉共有5家医院停购6家医药企业的药品。据悉,与以往任何一次无功而返的查处一样,这次也没有拿到确切的证据。负责全市行风督查的市卫生局纪委书记李亚莉说:“取证太困难了。”据《武汉晚报》5月26日报道 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仅因开出的药品量过大,就对这两个医生予以“剥夺处方权”的处分,也实在有葫芦僧判案的嫌疑:有哪条哪款规定医生开出的药品量过大就必须惩处呢?如果有个标准的话,这两个医生也会“适可而止”的。但是,凭着常识,这两个医生不正常地开出大量的某一种抗生素,应该是别有原因。可根子在哪里?在医生吗?恐怕不能如此简单归因。如果医院进药能够把好关,货比三家、切实竞价、并且利润适当的话,就是开出这么多抗生素恐怕也不能说有什么不好。可问题恰恰不是这样,才导致两个医生此举的“可疑”来。医院“果断地”将两个医生调离工作岗位,只是应付卫生部门检查的压力而已。虽然调离医生岗位,负责进药如何?不是人尽其才吗?就是暂时冷冻起来,又解决什么实际问题呢?该进的药照进,该开的药照有人开,只是大家“平均”一下罢了。并且,此举在某种意义上,倒是“保护”了这两个行为可疑的医生。 此外,“5家医院停购6家”“供应异常”的医药企业的“抗生素”,也是莫名其妙。何谓“供应异常”?法律上有个“巨额财产不明罪”,在这里也可引申一点:为什么大量进购这种性价比没有优势的药,只需经手人、主管领导给个理由就行了,如果理由站不住脚,先免职,再查处,保证百发百中。 不管怎样,如果对这样的明显有问题的“操作”都拿不下来,我们对“有关部门”的“有关能力”当真是大可怀疑的了。 《江南时报》 (2004年05月28日 第四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