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技能振兴行动实施方案》出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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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28日06:42 湖南在线-湖南日报 |
本报5月27日讯(记者 周卫国 通讯员 罗玉林实习生宏俊)《湖南省技能振兴行动实施方案》今天正式印发。该方案由省委组织部、省劳动保障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人事厅、省教育厅、省农业厅、省科技厅、省商务厅、省国资委等部门联合制订。方案明确,到2010年末,职业技能培训1000万人。 方案要求,要大力推广在关键职业(工种)、岗位、工序设立首席职位和在服务行业实行“名师主理”、“名师服务”的挂牌制度。要提高技能人才的待遇水平和社会地位。对掌握绝技绝活并为我省经济建设做出突出贡献的高技能人才,除给予一次性奖励外,政府定期给予津贴。 方案明确,大力培养社会所需要的技术技能人才,全面实施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规划。2004-2005年,培训100万人以上,其中技能培训60万人。2006-2010年,培训500万人以上,其中技能培训300万人以上。全面实施职业院校毕业生职业资格培训工程,力争高职院校相关专业毕业生职业资格证书持有率达到90%以上,毕业生当年就业率达到90%以上。全面实施高技能人才培训工程,力争高级技能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持有人数占取证总人数的20%左右,新培训7万名技师以上的高技能人才。 方案还要求各级政府逐年增加对技能人才培养的财政投入。在安排重大建设和科研项目经费时,划出一定比例用于技能人才开发。在安排使用农村科技开发经费、技术推广经费和扶贫资金时,有一定比例用于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企业按职工工资总额的1.5%-2.5%足额提取职工教育经费,列入成本开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