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开发助学工程”新规 表现不好取消学费减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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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28日07:06 重庆晚报 |
本报讯国家资助贫困学生要与他在校的综合表现挂起钩来。昨日,记者从市文明办获悉,今年我市“西部开发助学工程”将实施一项新规则,根据受助学生的综合表现分等级减免学费,在校表现不好的受助学生将不予减免学费。 “西部开发助学工程”由中央宣传部、中央文明办、教育部于2000年开始组织实施,资助款分学年进行拨付,其标准为:大学生每人每学年资助5000元,连续资助4年;高中生每人每年资助2000元,连续资助3年。 今年我市的“西部开发助学工程”,将资助125名大学生和100名高中生升入高一级学校学习。我市决定从今年秋季开学起,采取根据受助学生的综合表现分等级减免学费的新办法。受助学生第一学年仍根据有关规定由所在高校免收全部学费,从第二学年起,每学年由高校根据受助大学生上一学年综合测评成绩,决定本学年学费是否全免、部分减免或不予减免,即综合测评成绩排在本专业本年级全体学生前30%的学费全免,排名在31%-70%的学费减免一半,排名在71%以后的学费不予减免。(记者汤寒锋 实习生 刘伦)网络编辑:甘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