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福久昨一审被判死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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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28日08:20 重庆商报 |
据新华社5月27日电 5月27日上午,辽宁省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对鞍山市公安局内保分局原局长林福久涉嫌犯罪案件作出一审判决,以受贿罪、贪污罪和重婚罪数罪并罚,判处林福久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并追缴其犯罪所得人民币704万余元。 据悉,检察机关已查实林福久涉案金额达五千多万元。法院认为,林福久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索取、收受他人贿赂,贪污公款和财物等,犯有受贿罪、贪污罪和重婚罪,且受贿罪情节特别严重,应依法从重处罚。根据我国《刑法》的有关规定,对其实施数罪并罚,故作出上述判决。 宣判后,林福久不服,当庭表示要上诉。(来源:重庆商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