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非法采供血液和单采血浆专项整治工作启动 严打“血头”“血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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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28日08:51 南方日报 |
北京消息 非法采供血液和单采血浆专项整治工作在全国范围内启动。昨日,卫生部、公安部、监察部、食品药品监管局和全国整规办在京联合召开非法采供血液和单采血浆专项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 会议公布了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非法采供血液和单采血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对整治工作进行了动员和部署。 专项整治围绕6重点 1、依法严厉打击非法采集血液、原料血浆的犯罪行为和组织他人卖血(浆)、或以暴力胁迫及其他方法迫使他人卖血(浆)的“血头”、“血霸”。 2、严肃查处单采血浆站手工采集、跨区域采集、超量频繁采集和冒名顶替采集原料血浆等违法行为。 3、加强对血液制品的监督管理,依法严厉惩处血液制品生产单位违法收购原料血浆的行为。 4、严厉打击非法制造、回收一次性无菌医疗器械的行为,加大对采供血(浆)所用的一次性医疗器械的采购、使用、回收、处置的管理,切断非法采供血行为和“血头”、“血霸”的工具来源。 5、严肃查处无偿献血中的冒名顶替等违法行为。 6、进一步规范采供血液(浆)机构的管理,探索建立日常监管和专项整治相结合的长效机制。 建立年度审核报告制度 为加强对原料血浆的采集、收购和血液制品生产的监管,各地要建立原料血浆采集、血液制品生产年度审核报告制度。 会议要求,各地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严格审核本辖区内的单采血浆站原料血浆采集年度报表,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各血液制品生产企业要定期向食品药品监管局报告血液制品产量及血浆来源和数量。食品药品监管局要定期核对原料血浆供应数量,耗材销售使用数量以及血液制品生产数量的匹配情况。 卫生部设立举报电话 在开展非法采供血液和单采血浆专项整治中,卫生部专门设立了举报电话:010-84023775。 这次会议要求,各级政府要建立举报制度,统一设立专门的举报电话,并制定相应的激励措施,动员全社会的力量监督采供血行为的各个环节。 相关报道 约20%临床用血为有偿卖血 目前我国临床用血尚未实现全部来自无偿献血,仍有10%-20%左右的有偿卖血,非法组织他人卖血的现象在一些地方仍未绝迹。 卫生部党组书记、常务副部长高强还列举了我国在采供血方面存在的一些问题: 目前仍有个别医疗机构、人员漠视血液安全,草菅人命,随意采供血液,造成经输血传播疾病的重大恶性事件;非法采供血浆活动仍时有发生,经采供血浆传播艾滋病的危险尚未完全杜绝;一些地方卫生行政部门经营单采血浆站,以盈利为目的,管理不善,监管不力,形成既办又管,甚至放任自流的状况。 据新华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