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万汽车重领“通行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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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28日09:00 南方日报 |
关联 新法出台力斩“黑尾巴” 50万汽车重领“通行证” 本报讯(见习记者/华克涧 通讯员/王煜)为了治理机动车排气污染问题,深圳第一部力斩汽车“黑尾巴”的法规——《深圳经济特区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近日出台,将于6月1日正式生效。该法规对于特区车辆尾气排放、污染防治等作出了新的规定,深圳市目前50万辆车务必重新领取黄绿标志,否则不得进入排气污染防治限行区域。 车辆分为黄绿标志 目前,特区每百户家庭有汽车23辆,全市已有汽车达50万辆,并且每天以700多辆新车递增。日益增多的机动车尾气污染,成了深圳大气污染的“罪魁祸首”。 今年4月16日,深圳市人大通过了《深圳经济特区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新条例定于6月1日实施,对于用车实行申领环保分类标志,在条例实施后2至3个月的时间内,给车辆贴上黄色、绿色的标志。专业人士说,该制度通过限制购买排气污染严重的机动车和加强对高排放机动车的定期检测,能够有效地控制新购机动车和在用机动车的排气污染,是此次立法的重大突破。 “黄绿标”划分标准不日公布 “绿标”表示废气低排放车型,“黄标”表示废气高排放车型。绿标车一年只须进行一次排气检测,而黄标车则须两次。据深圳市机动车排污监督管理中心负责人介绍,对“黄绿标”划分的具体标准,已于近日报批市委、市政府,不日将公布。一旦公开后,黄标车是不能改装为绿标车的。 《条例》规定,机动车排污超标者不得上路。否则,执法人员将按照新《条例》的有关规定,对每台车处以500元罚款。同时,黄标车辆不得进入排气污染防治限行区域。 据了解,新车车主可在领取行驶证的同时领取环保标志,不必另行申报。对已在使用的50万辆机动车,市环保和交警部门已通过网上数据库予以分类。预计等近期发标工作正式执行后,将用3个月的时间,委托全市18个年检站来集中发放,车主暂时不必交纳任何费用。 买车要过环保关 每一位要实现“轿车梦”的市民要注意,新《条例》出台后,您所购买的机动车必须在《深圳市机动车环保车型目录》上,这个目录是由市环境保护部门根据国家环保总局车型型式核准公告的内容制定并发布的。具体车型可登陆www.szvecc.org.cn查询。 如果购买不在目录上的机动车,交通管理部门将不予办理机动车登记。 燃油要加入清净剂 《条例》规定,“销售车用燃油应当加入清净剂。禁止销售不符合规定标准的车用燃油及其清净剂。”如未按规定在燃油中添加清净剂的将被处以5万元罚款。 为了真正做好机动车淘汰工作,《条例》规定,对维修或者改造后排气污染仍不符合规定标准的机动车应当强制报废,同时,对列入在用机动车高排放车型目录的机动车到达报废年限后不得继续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