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交通赔偿速裁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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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28日09:17 广州日报大洋网 |
本报深圳讯 (记者薛伟通讯员吕海云)记者昨日从深圳宝安法院了解到,为了应对刚刚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施行后即将出现的新情况,宝安法院在民事审判庭和龙华法庭设立交通损害赔偿速裁组,专门负责审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据了解,这个速裁组在全国还是首个。 据了解,新交通法规定“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由此,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的解决方式,将不再必须经由交通管理部门的前置调解,当事人可以自行选择,这必将导致人民法院受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的大幅增长,预计每年将有案件近万宗,为此,深圳宝安法院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设立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速裁组专司此类案件审理。(来源:广州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