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峡移民住危房责任人坐牢13年 原惠阳区移民办主任何光胡被一审宣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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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28日09:32 南方都市报 |
本报讯(记者温振儒)5月25日,惠阳区人民法院以受贿、滥用职权对“2·13”三峡移民房屋质量案被告人、原惠阳区移民办主任、区三峡移民领导小组副组长兼办公室主任何光胡进行公开宣判,何光胡因受贿罪被判11年,因滥用职权罪被判4年,总刑期15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3年。 去年底和今年初,惠阳区重庆巫山县三峡部分移民的安置房出现严重质量问题,13个移民点共263间房屋被鉴定为B级危房。惠州市检察机关迅速组成“2·13”专案组,通过反复调查取证,证实原惠阳区移民办主任、区三峡移民领导小组副组长兼办公室主任何光胡(男,53岁)为本事件中涉嫌重大玩忽职守的犯罪嫌疑人。 破案后,何光胡已退清了全部赃款。法院一审判决何光胡受贿罪、滥用职权罪成立,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1年、4年,总刑期15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3年。 当日,惠阳区委还通报了关于惠阳区三峡移民房屋质量案件违纪干部的处理决定。该区原移民办主任、惠阳区三峡水库移民安置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何光胡因工作失职、渎职、受贿等错误行为受到开除党籍、行政开除的处分;惠阳区设计院、移民办、建设局等单位4名科级干部因在三峡移民房屋质量案件中有不同程度的错误,分别受到留党察看、行政撤职、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过等党纪、政纪处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