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俄法德齐提意见美英伊决议要大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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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28日13:52 信息时报 |
中俄法德建议要点 伊临时政府 应有权决定驻伊外国部队的去留。 应将多国部队撤离期限定在2005年1月。 应有权接管伊拉克军队和警察。 应全面行使主权,包括政治、经济、安全、司法和外交领域。 美英伊拉克决议要点 伊临时政府 获得安理会认可,具有合法性,6月30日前接权。 只能和美国领导的多国部队协调,多国部队撤离期不定。 支持成立一支接受多国部队指挥的部队,保护联合国驻伊人员安全。 掌控伊石油及天然气收入,但受国际咨询和监督委员会制约。 据新华社5月27日电 中国、俄罗斯、法国和德国26日对美英两国24日向联合国提交的伊拉克权力移交决议草案提出修改意见,要求赋予伊拉克临时政府更大自治权。 中国常驻联合国代表王光亚24日向联合国有关各方提交了一份3页建议书,表示建议书内容得到俄罗斯、法国和德国支持。根据这份建议,伊拉克临时政府6月30日接管权力后,应有权决定驻伊外国部队的去留,并将多国部队撤离期限定在2005年1月。 美英两国24日提出移权新草案,明确规定驻伊联军当局6月30日向伊拉克临时政府移交权力,但要求多国部队继续驻留伊拉克,且没有提出明确撤离时间表。 联合国安理会26日针对美英决议草案举行闭门磋商,就中国提出、获得多国支持的建议书进行了讨论。王光亚在会前表示,决议应规定,伊拉克临时政府有权决定多国部队任期应否延长及是否有权参加主要行动。 建议书还提出伊拉克临时政府有权接管伊拉克军队和警察,多国部队“在自卫行动之外的军事行动应与临时政府协商进行”,“伊拉克临时政府应全面行使主权,包括政治、经济、安全、司法和外交领域”。 另据报道报道,美英伊拉克决议草案显示美英移交主权很不情愿。作为一个国家,其主权最主要体现在它对军队、司法和财政资源的控制,而恰恰在这三个方面,决议草案没有给予伊临时政府完整的主权。(来源:信息时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