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境公民注意人身和财物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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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29日08:34 湖南在线-湖南日报 |
据新华社北京5月28日电中国外交部领事司副司长邱绍芳28日在接受新华社记者专访时说,境外中国公民需注意人身和财物安全,除自我保护外,在发生意外时可向中国驻外使、领馆寻求一定的领事保护和服务。 领事保护是指当本国公民、法人的正当权益在接受国受到侵害时,中国驻外使、领馆依据包括国际公约在内的国际法的各项原则、双边条约或协定以及中国和驻在国的有关法律,通过外交途径,反映有关要求,敦促驻在国有关当局公正、合法、友好、妥善地处理。领事服务是指中国驻外使、领馆依据本国有关法律和法规为在接受国内的本国公民提供涉及国际旅行证件、公证、认证等事宜的服务。 他同时指出,领事保护不是万能的,使、领馆在对本国公民提供领事保护时,不能超越其执行领事职务的权限。例如不能帮助中国公民在治疗、拘留或监禁期间获得比当地人更好的待遇,与此同时,中国公民在要求领事保护时也要承担相应的义务,如要求使、领馆实施领事保护时,所提供的情况必须是真实的。 邱绍芳说,中国外交部会根据国际和地区局势、有关国家实际情况及时通过中国外交部网站或媒体发布信息,提醒中国公民有关注意事项。他说,准备出国或已在境外的中国公民可以登陆外交部网站(www.fmprc.gov.cn)获得更多的领事保护和服务的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