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扣留民工身份证件将受罚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29日08:51 南京日报 |
【据新华社天津5月28日电】非法扣留民工身份证件、拖欠民工工资等是用人单位惯用的手段,28日起,天津市将对这些行为进行检查,以维护农民工合法的劳动权益。 各级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将与公安、工商等部门协调配合。对以非法手段扣留民工各种身份证件,或者以暴力、威胁等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农民工,特别是未成年工劳动,侮辱、体罚、殴打、非法搜查和拘禁农民工,以及拖欠农民工工资后涉嫌逃匿等违法行为,将及时移送公安部门进行检查和处理。对无照经营的,移送工商部门查处取缔。 (编辑 爱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