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与缘——中国首例特大连环串子案纪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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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29日09:23 南方日报 |
长篇纪实 赵盛强 著 晴天霹雳——儿子不是自家的 峰回路转——亲儿竟在朋友家 一波三折——千里寻亲才开始 收养需要有收养人、送养人和被送养人,收养人需要和送养人达成一致。一审判决之所以得出事实收养结论,根据两个理由:一是赵盛强夫妇实际抚养了赵达20余年;二是赵达至今没有找到亲生父母。赵盛强夫妇的代理人认为此条件于法无据。如果说赵盛强夫妇与赵达没有形成事实上的收养关系,那么医院就应当承担抚养费用。抚养费金额应由法院根据事实自由裁量。 关于送养人的问题,赵盛强夫妇的委托律师向通化市人民医院提出质问:“如果说赵盛强夫妇与赵达是收养关系,那么就应该有送养人,谁是送养人呢?” 通化市人民医院的委托律师回答:“根据法庭调查,我们认为送养人是市人民医院,如果不是市人民医院,赵达是怎么被上诉人抱走的,又是谁送给二位上诉人的?” 通化市医院委托律师的回答,立刻引起了法庭听众的满堂哄笑。 在哄笑声中,宫克请求发言,她质问对方:“如果通化市人民医院是合法送养人,我在医院生孩子,那么医院当时为什么不把孙超送给我们?而是把赵达送给了我们?”宫克的质问很有分量,引起法庭听众的一片喝彩! 赵盛强随后加了一句:“如果通化市人民医院这个合法送养人就这样送养,医院一天生那么多孩子送给谁都是合法的,天下岂不大乱了吗?”赵盛强的话再次引起法庭听众的喝彩。 孙华东也乘胜追击:“如果市医院是合法送养人,我也认了,那么你们把我儿子送哪去了?能告诉我吗?”孙华东的追问再次引起满堂喝彩。 通化市人民医院一方在这一问题上被驳得哑口无言。 赵盛强夫妇的辩护律师在二审中,还新提出了一审诉讼费收费标准不当,要求二审予以纠正。…… 开庭结束之后,记者们采访了宫克。宫克脸上出现了一审以来少有的微笑。她对记者说:“自从知道孩子被抱串子后,我心里一直很憋屈,今天心情特别舒畅,因为天津‘击水’律师事务所的几位律师淋漓尽致地说出了我想了很久没说出来的话,说出了我一直想说明白但一直没有说到位的话。二审不管结局如何,至少过程是精彩的。” 同时,宫克还是惦记着赵达。她对记者说:“如同孙华东夫妇不找到亲生儿子不甘心一样,如果不为赵达找到生身父母,我死不瞑目。” 现在,宫克为赵达寻找生身父母的劲头,一点不比当年赵盛强寻找亲生儿子的劲头小。 4月22日下午1点30分,通化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赵达和通化市人民医院互相上诉案。 由于一审开庭时对赵达的精神刺激太大,审理之后他多日没能稳定情绪,无法恢复常态。怕影响儿子学习,赵盛强夫妇决定二审不让赵达出庭,完全由天津“击水”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代理。 法庭首先宣读一审判决书。 然后,赵达的委托代理人提出如下上诉请求: 1、撤消一审民事判决; 2、判令通化市人民医院赔偿赵达精神损害抚慰金100万元; 3、判令通化市人民医院承担赵达寻找生身父母所发生的费用并通过新闻媒体公开赔礼道歉; 4、判令通化市人民医院承担全部诉讼费用。 市人民医院提出的上诉请求为: 1、赵达的诉讼请求已超过最长时效期,法律不应予以保护; (1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