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取消驾照年审 交警部门将通过累积分制进行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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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29日09:58 南方都市报 |
本报讯(记者曹思诚 通讯员陈耀洪 赖宗叶)继深圳前日取消驾照年审后,记者从佛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获悉,佛山市从昨日起,一律停止对驾驶证进行年度审验,并不得收取驾驶证年审费。 据悉,该规定从28日凌晨零时起执行,这项规定来自从本月1日开始实施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有关精神,本月17日广东省交警等有关部门曾在江门召开会议专门讨论此事。据交警部门有关人士介绍,从昨日起除取消驾照年审外,驾照逾期未审超过1年的才予注销。此外,佛山市的车管检审部门核发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时,机动车检验及发放检验合格标志将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与此同时,根据新法规第26条规定,在机动车驾驶证的6年有效期内,如果机动车驾驶人在每个记分周期内均未达到12分,可以换发有效期为10年的驾驶证;在驾驶证10年有效期内,每个记分周期均未达到12分的,可以换发长期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换发机动车驾驶证时,交警部门将对机动车驾驶证进行审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