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消费 “九不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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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29日12:46 今晚报 |
新华社成都5月27日专电(记者毛朝敬)今年“六一”儿童节临近,四川省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在5月26日发布的消费警示提醒社会公众和消费者:当前儿童消费存在“九大不安全隐患”。 据四川省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秘书长刘亚兵指出,消费者是弱势群体,儿童更是消费群体中的弱者,他们对食品安全的辨别和自我防范能力差,最容易受到伤害。在今年“六一”儿童节即将到来之际,四川省消委在对市场调查的基础上,特将当前少年儿童消费中的“九大不安全隐患”特向社会公众公布,希望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共同关爱儿童健康。 用有毒、有害、变质或劣质的原料制作的少儿食品、饮料、玩具、日用品等。 二次污染的少儿食品。如卡片、玩具与食品混合包装的零食,用不洁包装盛装的食品等。 添加了不利于身体正常发育的化学制剂或药物成分的保健品、食品。如添加了激素、兴奋剂等成分的保健品,添加了过量防腐剂、色素等成分的食品。 产品设计上有不安全隐患的食品。如灼伤喉咙的饮料,噎死婴幼儿的果冻。 设计不安全的玩具物品。如易脱落配件的玩具,易燃易爆的烟花爆竹,具有攻击力的仿真枪等。 购物、娱乐场所和其他消费场所提供的不安全服务或设施。如游乐场提供的不安全游乐项目或设施,商场、酒店等消费场所存在不安全隐患的各式电梯电力设备、易滑地板等。 不合格装修材料导致的生活环境污染。如劣质油漆、涂料等装修材料使儿童居室内聚集大量含甲醛、苯、氨或氡等有毒有害而且不易散发的气体。 不安全的网络消费。如被不法分子利用的网上交易、网络传销等。 内容不符合公民道德规范和健康要求的商品。如宣扬色情、恐怖、暴力、迷信、赌博、颓废等不健康内容的玩具、饰品、电子游戏、书籍、卡片、电影录像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