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壳”公司如此开发房地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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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29日14:45 中国宁波网-宁波晚报 |
记者周立明通讯员王丽娅戴雅 宁波晚报讯一家堂而皇之的房地产公司,其公司注册资金以及开发土地的购买费用竟全部是通过借款解决的,实在令人叫悬!最近,象山工商分局丹城工商所在查处一起数额巨大的企业抽逃出资案件时,挖出了这样的经营内幕。 500万注册资金的公司两天内就成“空壳” 据了解,工商部门经过近半年的调查取证,最终掌握了该公司发迹史。原来,这家现名为象山县某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企业成立于2002年12月,当时在册登记的两个股东分别为柯某和王某,登记显示,柯和王分别出资250万元,企业共拥有注册资金500万元。事实上,那500万元全部是向他们共同的朋友史某借来的。在当年12月10日公司通过验资手续、办理了工商部门的核准注册后,12月12日,柯某和王某两人即以买不到土地为由,将500万元全部还给了史某,企业在短短两天内就变成了“空壳”。 “空手套白狼”“套”到一块土地 2003年11月,柯、王二人的这家据称注册资金500万元、实际早已空壳的房地产开发公司找到了一个购买土地的机会。为搞到购买土地的资金,柯、王二人以自已的这家“大”公司为依托,玩起了“空手套白狼”的把戏,结果顺利地从银行以及社会借贷到了385万元。利用这些钱,柯、王在当地购买了一块面积1768平方米的土地。 据称该企业目前发展势头良好 由于已经购买了土地,至工商部门查获其抽逃出资情况时,工商部门最终只依法认定柯、王的那家公司抽逃出资115万元(即500万元减去385万元),并最终依法作出罚款5.8万元的处罚决定。然而,尽管遭到处罚,该房地产开发公司目前势头却一片大好:因为其所购买的那块土地现在价格已大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