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地名命名实行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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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01日04:30 安徽在线-安徽日报 |
本报讯(记者周宗涛)铜陵市民政局积极探索地名管理新途径,针对部分地名命名随意性大,名称不规范,难以展现地方特色等问题,日前在全省率先采取地名命名公示制度。 该局在接待申请单位或个人办理命名时,根据地名管理相关法规和《铜陵市地名管理暂行办法》精神,公示,主要包括:申请人主体名称、拟命名地名的基本情况、拟命名地名的涵义、公示的期限以及对公示内容反馈意见的方式等。公示期满后,申请单位或个人填报《地名命名申请表》。民政部门在征求地名所在地县级政府意见的基础上,收集汇总各方面的建议和意见,将审核结果上报市政府,由市政府研定批准后正式启用标准名称。 地名命名公示制度,激发了市民参与地名管理的热情。对拟命名的地名,群众提出建议和意见的来电来信络绎不绝。此举在宣传并扩大地名工作影响的同时,有效避免了决策者命名地名的主观臆断性,使命名的地名更加社会化和科学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