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我省纪念民族区域自治法颁布实施20周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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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01日07:47 海南日报 |
本报海口5月31日讯(记者邱大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颁布实施20年来,我省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取得全面进步。今天上午,我省举行座谈会,隆重纪念民族区域自治法颁布实施20周年。 近20年来,我省民族自治地方自治体制虽然发生了重大变化,但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政策一直保持不变,民族自治地方各自治机构的组成基本坚持了民族区域自治的原则,原自治州所辖市、县继续享受少数民族地区各项优惠政策。目前,以宪法关于民族区域自治的规定为根本,以民族区域自治法为主干,以民族区域自治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为主要内容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法规体系,在我省已初步形成。少数民族干部、人才队伍建设稳步发展,宗教信仰得到尊重和保护,风俗习惯得到尊重,各民族大团结的良好局面得到维护和促进。 据不完全统计,近年来,上级国家机关对民族地区的固定投资累计完成200多亿元,相继投入到民族地区的基础设施和一批大中小型企业建设当中,进一步促进了民族自治地方经济和社会的发展。民族地区财政实力不断提高,少数民族生产生活条件得到较大改善,民族教育和传统体育不断发展,民族地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进一步健全,少数民族文化进一步弘扬。 今天的座谈会上,副省长符桂花通报了我省贯彻民族区域自治法取得的成就。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厚宏就如何发挥民族自治优势,加快民族地区发展发表了讲话。 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钟文,全国人大常委王学萍,省政协副主席林安彬,老干部王家贤等出席座谈会。座谈会由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亚保主持。 会上,省发展与改革厅、财政厅、人事劳动保障厅、教育厅、卫生厅、交通厅、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厅、扶贫开发办等单位畅谈了贯彻落实民族区域自治法、落实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重大意义,对贯彻实施民族法律法规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 作者:邱大军 (来源:海南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