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职不退培训押金员工可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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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01日09:08 大众网-鲁中晨报 |
本报385000热线5月31日讯(实习生李波)在招聘之初,收取了员工每人100元的培训押金,并以此来控制员工随意辞职。法律界人士指出,这笔钱员工有权不交。 于女士今年3月应聘天乐园皇家大酒店洗碗工一职,酒店收取了她100元的培训押金,并许诺在她工作满半年后全额退还押金。2个月后,于女士辞职,酒店拒绝退还押金。 天乐园皇家大酒店人力资源部的刘经理介绍,酒店有明文规定,工作满半年的,或者在一周内被酒店辞退的,可以退还押金,其余的都不予退还。让应聘者交押金的目的,是为了防止职工随意辞职,减少酒店的损失。 山东正大至诚律师事务所的张伟律师认为,酒店完全可以通过劳动合同的相关条款来约束员工,收取押金的行为是非法的。同时他提醒,于女士可以到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