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头乞儿需要强制保护(百家之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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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02日05:19 人民网-人民日报 |
钱夙伟 据报道,为彻底解决流浪儿童问题,深圳拟成立儿童保护教育中心。目前深圳市民政局已向市政府递交了申请等待批复。至于将对多大的孩子实施保护性救助,要给他们提供怎样条件的救助环境和场所,救助的标准是什么,时间多长等,都将在申请获得正式批准后立刻进行具体筹划。“六一”节前,相对于各种锦上添花的活动,这一举动,无疑是雪中送炭。 目前街头的乞讨者,相当一部分已经演变成了职业乞讨者,有报道说,《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实施以来,杭州市大多数乞讨者不愿到救助站接受救助,他们把乞讨当成“一个很好的职业”。乞讨儿显然有别于这些成年乞丐,乞讨为生并非大部分乞讨儿的本意,其中有些残疾乞讨儿,更被强迫成为某些职业乞讨者求得更好乞讨“效果”的“道具”。 显然,对于乞讨儿,仅仅按照《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对他们实施救助,还不可能从根本上解决他们的生活、学习乃至未来的成长问题。对他们需要实施一种有别于成年流浪乞讨人员的保护性救助,用强制手段进行保护。特别是那些受人控制乞讨、饱受摧残的儿童,如果不采取强制手段,就难以把他们从幕后控制者的手中彻底解放出来。 对乞讨儿实施强制手段的保护,还有利于引导和帮助他们走上能得以实现他们自身价值的人生道路。虽然乞丐有正常乞讨的权利,他们也应该得到政府的救助,但是,除了确无生存能力的少数人,大部分乞讨者,还是应该鼓励他们自强自立。帮助乞讨儿树立这样的人生理想和目标,将使他们的人生更有意义。尤其是在目前不少乞丐把乞讨当成职业,甚至当成致富的途径,帮助乞讨儿摆脱这些人的控制,摆脱思想意识的消极影响,更需要采取强制手段的保护。 乞讨儿同样是祖国的花朵,对他们全社会都应给予更多的关爱。在实施《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过程中,各地对乞讨儿采取了一些有针对性的救助办法,如苏州把未成年乞讨者强制送到救助站;杭州市对未成年乞讨人员视作自愿救助对象,直接护送至救助管理站。但是,送到救助站不可能从根本上解决乞讨儿的生活和学习问题。深圳拟成立儿童保护教育中心,引导和帮助他们走一条不需要乞讨为生的道路,确实不失为一种更为积极也必定更有效的办法。 《人民日报》 (2004年06月02日 第十五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