盲目担保承担连带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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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02日05:24 安徽在线-安徽日报 |
泾县信用联社职工唐某某日前因盲目为别人担保,当了一回被告,在泾县法院主持调解下,不得不为债务人吴某某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吴某某的弟弟与唐某某是朋友,2002年9月3日,吴某某因需资金购材料,向泾县城关农村信用合作社申请贷款5万元。考虑到唐某某是县联社职工,有一定的信誉,遂通过其弟弟找到唐某某,请他为这笔贷款作担保。唐某某碍于情面,没多想就同意了。不料,贷款到期后,吴某某只陆续归还了部分贷款利息及本金1.5万元,余欠的本息经城关信用社多次催讨未还。今年2月,泾县城关信用社一纸诉状将吴某某和唐某某同时告上了法庭。就这样,唐某某稀里糊涂地当上了被告。在法官的主持下,原告与二被告最终达成了调解协议,由吴某某当日付款2万元本息,余款在12日之内付清,唐某某对此负连带责任。 (戴泽瀚后晓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