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容环卫管理有法可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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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02日05:47 安徽在线-安徽日报 |
本报讯(记者吴晓征)乱竖室外广告,在街道两侧任意堆放物料、摆摊设点、占道经营,城市主要街道临街建筑物上空调室外机随意滴水……我省治理这些影响市容和居民生活的“痼疾”,有了法律依据。6月1日起,新颁布的《安徽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正式施行。 6月1日上午,省及合肥市有关部门在省城设立了12个宣传点,向市民广泛宣传《条例》,省领导季昆森、田唯谦、赵培根前往省城花园街宣传点参加了宣传活动,并慰问了一线工作人员。 时代的前进,对城市人居环境提出了更高要求。同时,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也出现了许多新问题。原先我省市容和环卫管理的政府性规章已难以满足现实需要。2003年底,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安徽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条例》对我省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的制定、资金投入的保障、先进技术的推广等,进行了明确规定,对随意吐痰、乱扔杂物、不按规定倾倒污水和垃圾等种种不文明现象,进一步强化了处罚措施,为强化城市管理提供了法律保障。我省各市将依据《条例》,加紧制定实施细则和管理办法,全面提高建设、管理和服务水平,促使城市文明创建工作再上新台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