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首开损坏交通设施罚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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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02日07:21 人民网-江南时报 |
本报讯 (记者张易通讯员陈明李婷)为图自己方便,驾驶员竟私拆交通护栏,造成交通设施损坏。昨天,南京交警六大队对损坏交通设施的违法行为开出了第一单。昨天上午8时许,交警六大队路政民警沿建宁路巡查交通设施和交通标志时,发现建宁路长平桥附近,有一人正在搬卸交通护栏,遂上前制止。当时该男子已用钳子、起子等工具拆下了两节共6米长的交通护栏,用于分隔机动车道和非机动车道的交通隔离栏被随意地扔在路边,使得原本互相封闭的车道明显出现了一个大的缺口。经调查,该男子姓范,当天早晨在长平桥边拖运了一车货物,为图省事,他准备拆下护栏,然后直接从非机动车道上建宁路行驶。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9条第7款的规定,交警六大队民警依法对其处以2000元的重罚。范某接到罚单后,后悔莫及,连声道:为了图省事,却花了2000块,以后再也不敢了。 《江南时报》 (2004年06月02日 第八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