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产业政策明确2010年前中国汽车产业发展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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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02日08:50 中国新闻网 |
《汽车产业发展政策》提出了2010年前我国汽车产业发展的具体要求。 一、在2010年前使我国成为世界主要汽车制造国,汽车产品满足国内市场大部分需求并批量进入国际市场。 二、2010年汽车生产企业要形成若干驰名的汽车、摩托车和零部件产品品牌。 三、通过市场竞争形成几家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型汽车企业集团,力争到2010年跨入世界500强企业之列。 四、2010年前,乘用车新车平均油耗比2003年降低15%以上。 五、2005年起,所有国产汽车和总成部件要标示生产企业的注册商品商标,在国内市场销售的整车产品要在车身外部显著位置标明生产企业商品商标和本企业名称或商品产地,如商品商标中已含有生产企业地理标志的,可不再标明商品产地。所有品牌经销商要在其销售服务场所醒目位置标示生产企业服务商标。 六、2005年起,汽车生产企业自产乘用车均要实现品牌销售和服务;2006年起,所有自产汽车产品均要实现品牌销售和服务。 七、2005年起,所有进口口岸保税区不得存放以进入国内市场为目的的汽车。 八、2006年1月1日前,暂停核准新建农用运输车生产企业。(人民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