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威专家指《脑死亡判定标准》近期不可能出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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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02日18:16 中国新闻网 |
中新社北京六月二日电中国卫生部脑死亡立法起草小组成员、北京大学法律系教授孙东东日前在此间明确表示,《脑死亡判定标准》近期不可能出台,技术标准执行难是其最大障碍。 孙东东认为,从技术角度讲,认定脑死亡并不困难,但是技术标准如何执行是比较难以解决的问题,人们会担心这些技术标准会不会被滥用?现在的关键是技术标准执行过程中的保障问题。他指出,人们对脑死亡的两个错误认识,增加了普通民众对脑死亡判定的恐惧和担忧。第一,误认为制定脑死亡标准是为了方便器官移植;第二,是以为实行脑死亡判定标准,就不实行呼吸、心跳停止的死亡判定标准了。其实,两个标准不会互相取代,患者家属可选择脑死亡判定,也可选择常规的呼吸、心跳死亡判定,决定权在患者家属手里,不在医生手里。孙东东表示,《脑死亡判定标准》肯定要颁布,但不是现在,还需要一段时间。关于脑死亡的立法尤应谨慎。 据此间媒体报道,亚洲生命伦理学协会会长邱仁宗认为,对于中国人来说,从传统的心脏死亡概念到脑死亡概念是一次根本的转变。这种转变包括生命观、死亡观的转变,认知上的转变,也包括感情上的转变。接受脑死亡不只是一个科学技术问题。邱仁宗表示,脑死标准事关生命权利,必须要由有权制定条例或法律的行政机构或立法机构制定颁布。 据悉,脑死亡问题在中国争论已久,最引人瞩目的就是,作为一种更加科学的死亡概念,脑死亡能不能坚持生命伦理学的无伤、有利、尊重和公正原则?能否保护有关各方的利益,防止被人利用来伤害他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