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多举措推进高校毕业生就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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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03日11:19 人民网 |
人民网太原6月3日电 记者鲍丹报道:近日,山西省政府出台多项优惠政策和措施,推进高校毕业生就业难问题的解决。 今年山西省共有大中专毕业生11.8万人,比去年增加1.4万人,而毕业生签约率却比去年同期下降了10%,就业形势严峻。为此,山西省首先从办学环节采取措施,将毕业生就业状况列为高校办学评估的核心指标。毕业生就业率达不到50%的专业,要减少或停止招生;毕业生就业率低于全省平均就业率的高校,增设新的专业时,要相应减少就业率低的专业。 在招聘环节,山西省政府规定,行政部门录用公务员,必须坚持“凡进必考”制度;国有企事业单位新增管理、技术人员,应主要面向高校毕业生。对于聘用高校毕业生每年在50人以上的中小企业,各级中小企业管理部门可优先提供技术改造、贷款贴息。对从事个体经营的高校毕业生,除国家限制的行业外,自工商部门批准其经营之日起一年内免缴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省、市财政部门要为高校毕业生提供创业小额贷款和担保。 山西省政府还出台相应的优惠办法,鼓励高校毕业生支援西部、基层建设。志愿者到西部贫困县的乡镇一级教育、卫生、农技、扶贫等单位服务2年,服务期间计算工龄;服务期满1年考核合格后,报考研究生可分加10分。服务期间,户口和档案保留在毕业学校,免收服务费用。服务期满后,到农村中小学任教的高校毕业生,户口可落到县城,可提前转正定级。 对就业确有困难的高校毕业生,山西省政府尽力予以帮助。离校时未落实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其户口、档案可在原就读学校或各级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机构、人才交流机构、公共职业介绍机构享受一年的免费服务。毕业后半年内未找到工作单位并有就业要求者,可持《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办理失业登记,并纳入城镇失业与再就业统一管理。因病在短期内无法就业又无生活来源的高校毕业生,可享受不超过一年的临时救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