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通行费将下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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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04日06:02 天府早报 |
早报讯交通部昨(3)日表示,继重庆市6月1日起大幅降低公路通行费以来,四川、河南等省份也将下调公路通行费。其中,四川省政府已作出决定,对电煤运输车辆通行费将减征为三分之二。 交通部表示,要理顺收费公路管理体制,正确界定政府在收费公路管理上的职责,合理设置管理机构,减少管理人员,降低收费成本。从今年6月1日起,重庆市高速公路通行费由此前的平均每公里0.88元下调为平均每公里0.65元,下调的平均幅度为26.7%。(钟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