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男子袭击中餐馆被判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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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06日01:50 京华时报 |
作者: 钟欣来源: 本报综合消息因出于种族仇视的动机,21岁的澳大利亚男子廷德莱纵火焚毁了西澳州首府珀斯市的3家中餐馆。6月4日,西澳州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26个月。 2月1日凌晨3时30分左右,位于珀斯市南郊的一家中餐馆遭到歹徒袭击。袭击者砸破窗户,朝里面淋汽油,然后纵火。大约10分钟后,另一家中餐馆遭同样手法纵火袭击。第3家中餐馆随后也遭到纵火袭击。3家被纵火烧毁的中餐馆外墙上都留下了袭击者涂抹的纳粹标志。此次袭击事件共造成约4万美元的损失,但没有造成人员伤亡。 袭击事件在当地华人社区引起轰动,20世纪80年代末期珀斯曾发生白人袭击中国餐厅事件。一名白人种族分子在1990年被判处18年徒刑,但在服刑12年后于2002年出狱。不少华人担心,此次事件是针对华人的种族主义新浪潮之始,再次袭击餐馆的行为可能接踵而至。 中国驻西澳大利亚州珀斯总领事馆对纵火袭击事件表示遗憾,并表示反对一切暴力行为。澳大利亚总理霍华德对此事表示无比震惊,他认为,任何由于种族偏见而引起的袭击都将令澳大利亚人感到震惊。 西澳警方负责调查此案的行动小组2月6日晚突击搜查了珀斯南郊的数栋房屋,抓获两名男子:19岁的麦克唐纳和21岁的廷德莱。翌日,他们被指控3宗纵火伤害罪和3宗集体入室盗窃罪。一名17岁少年也在珀斯郊区被捕,受同样罪名指控。 主审法官指出,廷德莱作案时受到酒精的影响,他不可能再犯这类罪行,但对攻击中的受害人来说已于事无补。廷德莱的辩护律师承认,廷德莱出于种族仇视动机而犯案,法官判决也相当公正。(钟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