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警方推出新措施 便利台商在大陆投资兴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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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06日10:09 中国新闻网 |
中新社福州六月五日电 (记者 陈悦)福建省公安厅六月四日推出新措施,简化台商往来及在大陆居留手续。 根据福建公安厅的最新规定,在福建投资设厂的台商和台资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及其随行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不再受投资金额、效益等条件的限制,均可获得五年以内有效暂住加注及多次出入境签注。在闽台资企业的台湾客户,因业务需要经常来往大陆的,可办理一年多次有效出入境签证。为投资办厂先期来福建考察、协商、签约及筹办的台方管理人员也可办理一年有效多次出入境签证。 福建省公安厅有关人士表示,包括此新规定,福建省警方已推出一系列服务、促进、保障福建企业发展的措施,以更好为经济建设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