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乡农民来信 征收建房管理费合理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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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07日10:02 贵州日报 |
编辑同志 最近,惠水县长安乡政府出台了一份文件,对2001年以后新建的房屋一律征收建房管理费,其收费办法分三个等级,占田建房按5元/M2征收;占耕地建房按4元/M2征收;占用非耕地建房按3元/M2征收。并开了普通收据,收据上收费人签名,加盖乡政府公章,并对不自觉户强行征收。征收人员在征收时又没有出示相关文件,征收前也不作张贴、宣传。上级政府三令五申要减轻农民负担,可是长安乡人民政府的这一举措恰与上级政府的要求背道而驰,当地农民敢怒不敢言。 请问长安乡政府征收建房管理费是否合理?目前2001年以后建房的农户手上都持有乡政府开的“建房管理费”收据。希望贵报记者下乡深入群众调查了解,给农民一个满意的回答。 长安乡农民 编者————接到农民来信后,本报即与长安乡政府进行了联系,几天后,长安乡政府给本报发来传真件,答复了农民来信中提出的问题。答复内容如下: 长安乡人民政府于2004年2月10日出台了安政[2004]02号文件《关于征收建房管理费的通知》,文件明确规定,凡是从2000年1月1日以后建房的农户要上缴建房管理费,收费标准为每平方米在3至5元。乡人民政府收费的目的是:一是长安乡地处麻山地区,全部居住着布依族,从布依族的住房看均是木楼房,存在很大的消防隐患,征收建房管理费一部分用于消防设施建设,如购买消防抽水机、消防火叉、消防火钩等;二是从全乡的长远利益出发,用于村镇规划、测量等;三是为了制止一部分农户乱占用基本农田,防止基本农田被破坏。 长安乡人民政府 作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