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委作出八条新规定 群众有权建议罢免官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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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07日14:08 中国新闻网 |
中新网6月7日电据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报道,为使广大官员始终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在其位,谋其政,尽其责,弘扬求真务实精神、提高执行力,中共成都市委最近作出八项规定。其中明定,群众有权向干部任免机关对领导干部提出罢免建议,干部任免机关要认真受理并同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 这八项规定包括: 一、深入实际。把深入基层深入群众随机调研作为了解真实情况、检查工作落实的经常性方法,切实解决基层、群众的困难和问题。 二、务实求效。讲实话、报实情,少开会、开短会,少发文、发短文,注重实际效果,不许弄虚作假和搞形式主义。 三、慎重决策。坚持科学民主决策,一经决策,不得朝令夕改、随意变动。不许对重大事项随意表态。 四、明确责权。分工要明确,责任要落实。执法监管部门要有三分之二的力量投入一线,责任到岗,落实到人,具体到点,不留空白。 五、提高效率。贯彻执行上级的决策部署要有针对性的措施,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对上级交办事项要在十五日内办结,因故不能办结的要书面报告情况并承诺办结时限。 六、据实查处。对署实名或线索具体的群众建议、批评、投诉、举报要限时办结,件件有着落、事事有结果。 七、加强监督。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新闻媒体要开设专门监督栏目。群众有权向干部任免机关对领导干部提出罢免建议;干部任免机关要认真受理并同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 八、追究责任。对违反本规定的干部要视具体情况分别给予批评教育、组织处理、纪律处分或追究法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