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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至县看守所原所长因私放罪犯被判刑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08日03:51 河南报业网-大河报

  据新华社西安6月7日电陕西省周至县看守所原所长胡宏斌为给看守所创收,竟以4000元的价格将被判刑8年的罪犯私自释放。近日,罪犯燕慧霞被重新收监,胡宏斌也因私放在押人员罪被判处拘役5个月,缓刑6个月。

  1998年3月,周至县看守所民警詹云富在考查在押人员保外就医情况时,发现因绑架勒索罪被判处8年有期徒刑的燕慧霞,于1997年9月8日判决后,一直未被收押。时任看守所所长的胡宏斌与民警詹云富、袁挺宏商量后,以审查为由,于1998年3月18日将燕慧霞抓回看守所关押。第二天,燕的亲属宁某到看守所找詹,商量可否交些“罚款”将燕放回。詹请示胡后,告知其交4000元即可。3月20日,宁某与其家人携带4000元现金交给看守所,燕慧霞立即被释放。

  今年年初,周至县人民检察院接到群众举报后,展开了对此案的调查,首先将燕慧霞收监,并对已经退居二线的胡宏斌以涉嫌私放在押人员罪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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