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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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09日08:24 湖南在线-湖南日报 |
本报6月8日讯(记者 赵成新实习生张莉)今日,记者从省环保局了解到,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向各地发出《关于加强危险废物处置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级人民政府加强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的管理,基本实现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的安全贮存和处置,保护环境,保障人民健康。 我省是全国危险废物产量较多的13个省份之一。据统计,全省危险废物年产生量40多万吨,其中化工和有色金属的采选冶炼行业分别占35%和30%;医疗机构日产医疗废物80.3吨。通知指出,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危险废物、医疗废物的管理和处置工作,尽快落实建设用地及配套资金,加强危险废物、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建设管理。原则上一个地级市建设一个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在合理运输半径内处置辖区内所有县城医疗废物。从事危险废物、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的单位应依法向省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经营许可证。危险废物、医疗废物产生单位和集中处置单位要建立健全危险废物、医疗废物管理责任制,制定与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安全收集、运送、贮存和处置有关的规章制度和发生意外事故的应急方案,及时收集、处理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不得拖延,严禁只收费不服务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