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推出系列新举措 机关后勤中心全部撤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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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10日05:22 深圳新闻网-深圳特区报 |
【本报讯】(记者刘键)组建政府决策咨询机构,不再组建新的执法队伍———随着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入,我市将推出系列新举措。记者昨日从最新一期《市政府公报》上了解到,《深圳市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方案实施意见》(下简称《实施意见》)日前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并开始实施。 组建政府决策咨询机构 《实施意见》提出,要建立健全政府行政决策咨询机制,实行重大决策的咨询、论证和责任制。政府组成部门要根据工作需要组建由专家学者及企业界等各界人士组成的决策咨询机构。 值得关注的是,今后有关跨部门行政决策和执行工作,一般不再另设议事协调机构,市长可指定常务副市长或分管副市长牵头,由主办部门负责跨部门的决策研究和执行实施。 强化政府职能的公共性 如何推进服务型政府的建立?《实施意见》要求,要强化政府职能的公共性,大力提高政府部门的公共利益和公共责任意识。此外,还要全面推进政府公共事务的社会化和市场化,将能通过市场解决的公共服务以适当形式推向市场,政府尽可能地退出;将一些专业性、技术性、事务性工作,从政府职能中分离出来,交给行业协会和其他中介组织承担;将部分社会公共服务职能交由区、街道办事处或委托社区承担,完善社区的综合服务职能。 此外,我市还将推进机关后勤社会化,现有机关后勤服务中心一律撤销。 部门领导配一正两副 根据《实施意见》,今后我市离退休老干部服务岗位、工勤岗位、辅助管理岗位,以及少数专业性、技术性岗位可核定为雇员编制。机关工勤雇员编制按行政编制的10—12%配备,市委大院和市民中心办公的单位按行政编制的10%配备,单独办公的单位按行政编制的12%以下配备。 关于政府部门领导的职数,《实施意见》规定,部门领导一般配1正2副,个别综合部门可配1正3副,市直机关各部门原则上不配备技术领导职数。 不再另设执法队伍 我市还将撤销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地方税务局、原市规划与国土资源局设在深圳市大工业区的各分局,以及市环境保护局设在该区的环境保护办公室。现有各类执法队伍除城市管理综合执法职能仍由城市管理局承担外,其他执法队伍归并到政府相关部门,不再另设执法队伍,也不另搞综合执法。 6月底前完成内设机构调整 此次机构改革涉及职能划分和人员的重新调整,《实施意见》要求,新设立和新组建的机构要指定一位领导同志负责同原单位搞好人员、财产交接、文件档案移交等工作,妥善处理原单位工作中的遗留问题。新机构正式建立前,原有机构要继续履行现行职能,做好衔接工作。“三定”方案制定后,各部门应抓紧实施,6月底前基本完成内设机构调整和人员定岗工作。 作者:记者刘键 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