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授学位违纪生告倒学校(首页链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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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10日06:57 人民网-江南时报 |
2003年8月,广州市中院作出终审判决,暨南大学校规中对于“考试作弊”的处分明显重于《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等规章的规定,应属无效,武某可以被授予学士学位。 据了解,武某1996年因在医用物理学考试中作弊而被学校按照该校规定取消了获得学士学位的资格。第二学年武某重考该课程并取得合格,但2001年毕业时却只有毕业证而没有学位证。为了获得学位证,武某一纸诉状将该高校告上天河区法院。天河区法院认为高校按校规办事没错,判决武某败诉。武某不服,上诉到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南时报》 (2004年06月10日 第二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