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星企业家受贿被判10年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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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10日06:58 人民网-江南时报 |
6月5日,扬州市2003年国企负责人违法违纪六大典型案件之一的倪华古受贿案在邗江法院宣判,倪华古因犯受贿罪,一审被判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没收财产40万元。 据了解,原高邮市高康集团董事长、总经理倪华古曾被誉为“明星企业家”,曾在高邮名噪一时,但熟悉他的人都说他是“痞性十足”的“莽汉”。对企业职工,他可以随意开除;对企业产品开发,他可以随便决策。他仅有初中文化,也不懂医药化工知识,却盲目决策上新产品,结果非但没给企业带来经济效益,反而因违规生产几次被执法部门处罚。高康集团1998年销售额1亿多元,净资产960多万元;可到2003年却全面停产,实际亏损3000多万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1998年到2002年期间,高康集团仅在“香格里拉”购买烟酒、茶叶等物260多万元。陈某为感谢倪华古的“慷慨”,送给他10万元现金、空调、进口音响、、金戒指等物品,合计价值超过10万元。短短几年间,倪华古共收受贿赂总价值40多万元。 本报记者 张宏兵 通讯员 繁盛 《江南时报》 (2004年06月10日 第五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