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业企业资质年检明日起接受申报 不良记录 秋后算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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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10日09:05 南方日报 |
本报讯(见习记者/廖奕文)6月11日至6月18日完成网上年检申报;逾期不报的一律不予年检。记者昨日从东莞市建设部门获悉,根据省建设厅《关于2004年建筑业企业资质年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有关部门将根据该市实际情况,开展2004年建筑业企业资质年检。 据悉,此次年检的范围划定为2002年已按规定就位取得资质并已通过2003年资质年检的建筑业企业。包括:各类总承包企业和建筑装修装饰、水电设备安装、消防设施、管道工程等各类专业承包企业。 未通过网上申报不予年检 根据省建设厅的通知精神,今年的资质年检工作继续试行网上年检,企业通过中国工程建设信息网(以下简称工程网)申报年检,并以核查企业2003年市场行为、质量、安全行为为重点。2003年4月至2004年4月30日期间企业有处罚记录的,由市建设局将处罚决定记入相应企业年检记录栏内,作为对企业作出资质年检结论的依据。 重点核查违法违规行为 建设部、省建设厅根据建设部87号令规定的程序和权限,对企业网上上报的资料进行年检。未通过网上申报的企业,不予年检。一级、二级、三级企业的资质年检,按申报资质的渠道,由市建设局网上传送年检资料,并报省建设厅年检,由省建设厅作出年检结论,年检数据和年检结论报建设部备案。 有关人士介绍,此次受理企业网上申报,须将2003年企业生产经营情况、新增业绩、人员、设备等变动及其他情况,以《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格式进行填写和上报。年检重点核查企业违法违规行为及其他不良行为记录。东莞市建筑业企业由省建设厅作出年检结论,并在资质证书副本上核盖年检结论章;年检结论将报建设部备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