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委会规模将调整 人口少区域小的须撤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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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10日09:06 南方日报 |
本报讯近日,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肇庆市将在今年12月前,在全市范围内全面调整村委会的规模。目前,作为试点的广宁县已经广泛听取了相关村民的意见,绝大多数村民对这一调整举措表示支持。 据介绍,此次调整村委会的基本标准为,原村委会管辖人口过少、区域过小的应予以撤并。具体要求凡管辖少于200户、区域面积少于0.5平方公里的村委会必须撤并;端州区及人口稠密的县城镇、中心镇所在地,凡管辖少于300户、区域面积少于2平方公里的村委会建议予以撤并。上述情况的村委会确因特殊情况要保留的,须经市政府审核同意。同时,凡从原生产大队分离出来(从上世纪80年代初人民公社解体后,生产大队被村委会或管理区取代的时间算起)的村委会原则上调整撤并。另外,符合城镇居民户籍人口占本村总户籍人口一半以上;人均耕地面积低于所在县(市)区人均耕地面积1/3;2/3以上的村民不从事农业劳动,不以农业收入作为主要生活来源等条件的村,原则上进行村改居,撤消村委会,设立社区居委会。 谢辉 郑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