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拟设“社会性监督委员会” 强化对政府监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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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10日13:40 中国新闻网 |
中新网6月10日电深圳将积极探索建立社会性的监督委员会、不同阶层人员组成的审议会或理事会等崭新的社会监督机构,拓宽社会对政府行为进行有效监督的渠道。真正做到有权必有责,有权受监督,侵权要赔偿。 据深圳新闻网报道,根据《深圳市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方案实施意见》,深圳将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发挥人大、政协、各民主党派、社会公众以及新闻媒体对政府部门的监督作用。尤其引人关注的是,深圳将尝试探索建立“社会性的监督委员会”,在管理人、财、物的机构中,探索建立不同阶层人员组成的审议会或理事会,对相应重大问题进行集体审议,并对其行政行为进行监督。(杨志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