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日起清查虚假违法广告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11日09:19 南方都市报 |
即日起清查虚假违法广告 药品、医疗、保健食品、医疗美容广告列为重点,行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本报讯(记者商琦 通讯员胡燕妮)记者昨日获悉,省工商局日前在对广州地区媒体的检查中,发现药品、医疗、保健食品广告违法率均超72%。省工商局表示,即日起将集中清查广州地区的虚假广告,8月11日至30日,对经过治理整顿阶段后仍然发布虚假违法药品、医疗、保健食品广告,屡教不改的广告经营者、发布者、广告主,视情况停止其广告业务或取消广告发布资格,并集中曝光。 4月7日至8日,省工商局集中对广州地区省、市属广告发布量较大的主要报纸及电视、广播频道发布的广告进行了检查,检查范围包括3月22日至3月27日广州媒体上发布的药品、医疗、保健食品广告。此次检查报纸的药品、医疗、保健食品广告共321条,其中,发现违法及涉嫌违法广告231条,违法(涉嫌违法)率为72%。 省工商局有关负责人称,一些广告不科学地表示功效的断言和保证,甚至对功效做虚假夸大的宣传,误导消费者,从而给消费者造成很大的损失。 省工商局表示,本次整治行动将以集中整治虚假违法药品、医疗、保健食品、医疗美容广告为重点,对疗效作虚假宣传的药品、医疗广告、违法处方药广告、超出卫生许可事项而对功能作虚假宣传,尤其是明示或暗示增强性功能的保健食品广告,以及非药品宣传对疾病的治疗作用的广告等将重点查处。 据悉,本次整治行动分三个阶段进行,6月为警示和整改阶段;7月为治理整顿阶段,根据第一阶段监测情况,重点立案查处一批发布持续时间长、次数多、违法问题典型重大的广告案件,对仍然发布上一阶段被点名通报的违法广告的,一律依法按最高处罚额度处罚。第三阶段为8月,即巩固阶段,8月11日至30日,对经过治理整顿阶段后仍然发布虚假违法药品、医疗、保健食品广告,屡教不改的广告经营者、发布者、广告主,视情况停止其广告业务或取消广告发布资格,并集中曝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