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落户新会可获购房补贴 最高一次性发放12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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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11日09:21 南方日报 |
本报讯优秀人才落户新会可获购房补贴12万元,这是侨乡新会为引进优秀人才,近日制定并正式实施的《新会区引进优秀人才暂行规定》中,提出的一项措施。 按照规定,新会区引进的优秀人才,包括大学本科以上毕业且具有学士以上学位;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以上任职资格或执业资格;各类高新技术带头人和高级管理人才;取得国外本科以上学历或在国内取得学士学位后,到国(境)外进修或作为访问学者工作一年以上,学有专长的留学回国人员;其他特殊人才。该区鼓励以聘用、兼职、科研和技术合作、技术入股等方式来该区工作或短期服务。 为进一步加大人才引进工作的力度,该区设立优秀人才资源开发专项资金。由区财政每年安排60万元,纳入财政专户管理,专款专用,并随经济增长和人才开发需要相应增加。人才资源开发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引进高层次人才的购房补贴和安置费用;由区组织的引进优秀人才的招聘活动费用;对建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企业给予经费补贴。 这项政策规定,对调入新会区工作的高层次人才,由区政府和用人单位分别给予购房补贴,其中博士后、博士、正高职称人员和拥有科学性、创新性和效益性的技术或科技成果且属自主知识产权的人才,每人(户)一次性发放购房补贴12万元;不需购房的,发放一次性安置费2万元。双硕士学位人员、副高职称人员和获得国家、省(部)级突出贡献奖称号的中青年专家,每人(户)一次性发放购房补贴10万元;不需购房的,发放一次性安置费1.5万元。 林楹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