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榴莲砸伤执法人员 三水一女子占道经营被行政拘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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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11日09:22 南方日报 |
本报讯(记者/梁宇通讯员/邓科)前日下午,佛山市三水区西南镇“信誉水果店”员工严某,用榴莲砸伤行政执法人员,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7天,成为佛山首位入看守所的暴力抗法者。 据市民反映,“信誉水果店”旁的一条路是通向西南商业市场的,由于水果店占道经营,每天下午,这条路就会很拥挤。据介绍,三水区行政执法局成立后的首次执法便是对“信誉水果店”的违章经营行为发出警告。但水果店不顾执法人员劝告,仍旧占道经营。今年4月4日三水执法局再次对该店作出处罚决定,处罚决定书于4月12日送达。然而,“信誉水果店”并没有因被罚而停止占道经营。4月24日下午,三水执法局再次接到投诉,执法人员赶往现场,准备没收其占道经营的水果和器具。该店6名员工走出店外,在门前排成一字,不让执法人员靠近,并辱骂执法人员,4名执法人员只好强行突破。不料,女店员严某竟拿起带刺的榴莲砸向执法人员,其中2名执法人员因躲闪不及被砸中受伤。遭遇抗法后,执法人员马上报警,警方来到后,将严某等人带回调查。经法医鉴定,两名执法人员均受了轻伤。6月9日,三水公安分局决定对严某行政拘留7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