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让人吃饭的教育很恐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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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11日10:09 红网 |
6月10日《华商晨报》消息,6月3日午休时间,正在辽宁康平县第一高中读高一的芳芳替一名同学去校外买了一个盒饭,回来的路上,被校长发现,尽管她扔掉了盒饭,还是遭到了以下处分:一、停课一个月,其间芳芳不能到学校上课,只能在家自修。二、芳芳在停课期间每周要写一份“思想汇报”,按时交到学校。三、开除芳芳舍籍,不能在学校住宿,只能走读。四、本学期芳芳操行品德综合评定成绩不及格。 这四条处理意见最使我震惊的是第二条:因为吃饭违规不说,还要为此写出“思想汇报”?!笔者真替芳芳抱屈,她好心为人服务,竟落得代人受过的下场;我也替她担心,写不出“思想汇报”该当如何?人饿了要吃饭,此乃天经地义,何错之有?总不能让人饿着肚子上课吧?再怎么样,学生为肚子工程“触犯”校纪校规,与“思想”搭什么界?将买盒饭上纲上线到“思想”高度进行检讨,那是什么时代的传统?而且规定了日期与篇数,写不出也要硬写,这是什么伎俩。真是可悲可叹,时到新世纪,在传播先进文明的学校里,竟然还有拿文革那一套来对付买饭吃的学生,是可忍孰不可忍! 笔者知道一些学校为了照顾开在校内的小店或者承包给外人的食堂,往往出台这样的规定:不准去校外就餐或买零食。这中间有些什么样的利害关系不便为外人道。不知道康平县第一高中是否也是这个原因对芳芳作出这样严厉的处理,只知道这样的处理决定是不人道的。学生不满意学校食堂或者因来校时匆忙吃不饱饭或来不及吃,这样的事常有,“听话”一点的学生只能熬着忍着,胆子大点的就去校外买点吃吃(有的学校干脆不让学生走出校门),如此,学生为满足最基本的生理需要做出的事在校方看来就成了违规之举,便即刻下达处理意见,以“警示其他人”(孙副校长语)。这就是说,学生饿着也就饿着,反正不能因为咕咕叫的肚皮而触犯了校纪校规。 这是一种怎样不人道的校纪校规!在一个连吃饱饭的权利都得不到保证的校园里,谁能相信会培养出体格强健的社会主义的建设者?在一群连最起码的人文关怀都不懂得的教育工作者的手中,谁能指望培育出一批具有自爱更能爱人的现代公民? 一种不让人吃饱饭的教育是一种不人道教育,一种以无良手段来对付“犯错误”学生的思想教育是一种恐怖教育。对此,笔者表示强烈的愤慨与抗议!(稿源:红网)(作者:王学进)(编辑:杨国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