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换个“马甲”就不与民争利了?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11日10:09 红网

  据中国青年报6月10日报道,活跃在风景秀美的广西阳朔县各风景点的100多名三轮车主,按照政府要求更新了车型,准备成立一家旅游出租车队,却遭到了主管部门的阻击。车主认为,“县里不让组建出租车队,其实是不想让别人与县运管所办的公交车公司争利。”对此,该县副县长李永健这样答复:公交公司是运管所出面负责组建的公司。其法人代表运管所副所长蒋建国身份不属于公务员,也没有拿公司一分钱报酬,同样,政府也没有从中获利,哪来的官与民争利之说?

  阳朔的做法真的没有与民争利?风景区的出租车业务是块肥肉,吸引了运管部门的“胃口”,于是,他们利用职权,不给符合国家有关政策、有实力、有能力的车主批手续,而是自己再成立一家公司,既当监管者又当经营者,搞起垄断经营吃“独食”。还有,运管处所组建的公司,资本金全部来自于出租车主,却强行把股东变成了打工者,非法剥夺了股东选举董事长、了解财务状况等权利。这些为了官办公司牺牲百姓利益、“食利于民”的做法,不是与民争利是什么?

  与民争利是一种病症,是某些政府部门的特权意识和狭隘的既得利益观的体现。与民争利的政策不是好政策,与民争利的官员不是好官。阳朔县的领导好像明白这个理儿,不然他们为什么想方设法,为自己与民争利的行为穿上“法人代表不属于公务员”、“政府没有从中获利”的“马甲”?其实,不仅是阳朔,不少地方都千方百计为自己与民争利的做法开脱。

  如有的穿上了“经营城市”的“马甲”。在拍卖出租营运手续过程中,强行剥夺几百名车主营运权,并使他们背上了巨债,生活难以为继,脱富致贫。还有的穿上了“公共利益”的“马甲”。某地以市内动物园易造成公共卫生危害,在市民强烈反对的呼声中,将动物园搬迁到市郊,市民观赏动物的成本从1元钱猛增至上百元。还有“维护安全”的马甲。某名山因树木被盗,就取消了市民在一段时间内免费入山的规定。等等,类似这样的例子不少。但无论什么样“马甲”,都难掩与民争利的实质,任其横行,民无宁日。

  “利”的问题,尤其是“利”的流向问题,是任何社会执政者必须考虑的大事,这个问题处理不当,社会就不会稳定,就会出问题、出乱子。一个成熟、高效、有公信力的政府,在制订政策和具体执行过程中,首先考虑的就是利为民谋,而不是与民争利。从这个意义上说,不管有多么动听的名堂,不管有多么重要的理由,只要是与民争利的行为,都必须制止;与民争利的官,也必须下课。(稿源:红网)(作者:青山)(编辑:杨国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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