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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屋税费暂不会下调 广州开展出租屋调查摸底,三年内未达标将禁止出租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11日10:18 南方都市报

  本报讯(记者李拉 通讯员陈伟秋 苏先灼)针对近期议论纷纷的出租屋税费会否下调的问题,广州市地税局有关负责人昨天在广州市出租屋调查情况新闻通气会上表示,目前广州市对个人出租屋及非本市户籍人员征收的“两费一税”标准暂时不会变化,相关人员应按时缴纳税费。

  广州市地税局税政一处副处长孙国文表示,广州市征管与个人出租屋及非本市户籍人员管理相关的“两费一税”(见下表),是严格依照国家和省有关税费征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的,不会随意私自改动。

  据介绍,对确需以房租收入维持生计、照章纳税确有困难的孤寡老人、残疾人、烈属等出租屋主,持居(村)委会开具的有效证明,报经地方税务机关核准后,可给予减征照顾。同时享有减免优惠的还有下岗失业人员。

  据悉,从5月10日开始的全市60多万间出租屋调查摸底工作目前进展顺利,有关部门将加大力度确保完成今年40%出租屋符合出租条件的目标。而对于尚未达标的出租屋也将在三年内限令整治,逾期不合格将禁止出租。

  此外,今年广州还将加大IC卡暂住证的办理力度,采取延长服务时间等措施方便非本市户籍人员办证。

  广州市“两费一税”主要内容和标准

  (图表略,详见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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